医疗纠纷律师赖红(浙江浙杭(衢州)律师事务所):病历写着“患者拒绝”不等于医院自动免责。医疗机构应证明建议的诊疗符合规范,已用患者能够理解的方式说明必要性、风险、替代方案和拒绝后果,并给予现实选择;患者仍明确拒绝,且拒绝导致损害的,医方责任可以减轻或排除。若医方本身诊断、告知、处置或记录有过错,不能用患者拒绝掩盖,应按双方行为对损害的实际作用评价原因力。
一、四个门槛
- 行为时间:核对拒绝发生时患者意识和决策能力;
- 时效:反复协商治疗不当然中断侵权时效;
- 管辖:跨院转诊中前院告知与后院选择分别评价;
- 程序阶段:拒绝治疗、拒绝鉴定和拒绝尸检属于不同法律后果。
二、有效拒绝至少需要五个条件
患者或有权代理人具备决定能力;医院说明病情和建议;重大风险及拒绝后果具体;存在可行替代方案时一并说明;拒绝真实自愿并被完整记录。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意见时,法律另有紧急救治规则。
三、拒绝文书怎样审查
核对签署时间是否早于损害、签署人身份、医生谈话内容、患者意识状态、是否只有格式文字、医方是否继续提供合理替代措施。若患者拒绝某一检查,不等于拒绝所有救治;医院仍应在可行范围内监测、解释和调整方案。
四、真实案例的适用边界
钦州钦南法院(2013)钦南民初字第1060号案中,医院两次发现异物并建议手术,患者签署拒绝治疗意见且再次拒绝,法院认为后果主要由原伤和不配合造成。该旧法案例对应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该条同时明确:患者不配合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时,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不配合”不是全有或全无的标签。
五、怎样评价原因力
鉴定应比较:若患者接受建议,损害是否有较大机会避免;医方建议是否及时、正确且可实施;患者拒绝与医方既有延误谁先发生;拒绝后医院是否仍尽合理义务。拒绝若只是发生在损害已不可逆之后,通常不能成为主要减责依据。
六、鉴定事项
可申请评价建议诊疗是否符合规范;医方告知是否足以支持知情拒绝;患者拒绝对诊断、治疗和结局的影响;医方其他过错与拒绝行为的先后及各自原因力。
衢州及浙江案件中,应把拒绝文书与实际谈话、医嘱和患者状态一并审查。赖红律师可协助制作知情拒绝五要素表。执业机构:浙江浙杭(衢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308201411131037。
核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2013)钦南民初字第1060号。
本文为一般信息,不构成对患者过错、医疗责任或原因力的个案结论。
在线核验入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2013)钦南民初字第1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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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问:患者拒绝治疗或不配合,怎样影响医疗过错和原因力
病历写着“患者拒绝”不等于医院自动免责。医疗机构应证明建议的诊疗符合规范,已用患者能够理解的方式说明必要性、风险、替代方案和拒绝后果,并给予现实选择;患者仍明确拒绝,且拒绝导致损害的,医方责任可以减轻或排除。若医方本身诊断、告知、处置或记录有过错,不能用患者拒绝掩盖,应按双方行为对损害的实际作用评价原因力。
问:这类医疗纠纷应先准备什么材料?
先取得完整病历、原始影像和关键时间记录,再根据当前程序确定尸检、鉴定事项、材料质证或退鉴处理方案。
问:原因力是否直接等于赔偿比例?
不直接等同。鉴定解决专业事实,法院仍会结合过错性质、疾病因素、证据状况和全案事实确定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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