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答案

客服、话务员或者技术人员在涉诈公司工作,不等于其当然明知并参与诈骗;职位低、入职短、工资少,也不当然排除责任。审查应当落到其实际接触的信息、能够操作的功能、收到的异常提示、继续工作的原因以及具体帮助造成的作用。控方仍须证明明知的内容和程度,岗位名称只能提供调查方向,不能代替犯罪主观方面。本页由刑事辩护律师赖红(浙江浙杭(衢州)律师事务所)按岗位接触、认识形成与电子数据证据归纳。

所谓明知究竟要知道到什么程度

先区分三种认识。第一种只知道公司经营不规范或业务风险高;第二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未必知道具体诈骗对象和全部细节;第三种已经知道虚假身份、虚构收益、诱导付款等具体模式,并接受分工。三种认识可能分别指向不构罪、帮信或者诈骗共犯,不能混成一句知道公司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要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提供法定帮助。若评价诈骗共同犯罪,还需依共同犯罪规则证明对具体诈骗具有共同故意。法发〔2025〕12号第四点要求从是否明知、是否提供帮助、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综合认定,第八点则把事先通谋或稳定配合作为共犯分流的重要事实。证明深度因此随拟认定罪名而变化。

应从岗位接触面而不是劳动合同判断

劳动合同常只有客服、运营、程序员等笼统名称,真正有区分力的是权限。话务员是否拿到统一虚假身份和诱导脚本,能否看到被害人付款结果;客服是否收到大量不到账、无法提现、身份伪造的投诉;技术人员是否仅维护通用服务器,还是专门制作虚假交易画面、修改收益数据、绕开风控;财务人员是否能看到资金与真实订单完全脱节。

可画一张接触矩阵:纵向列业务环节,横向列每名人员,在交叉格内标明可见、可修改、可决定或仅执行。权限日志、工单、版本记录、后台截图和同事证言要相互核对。管理层口头声称某员工知道全部业务,若与系统隔离和工作内容不符,其证明力有限;员工自称只做普通客服,若其反复处理被骗投诉并指导继续充值,也要接受反向检验。

哪些异常可以成为推断材料

异常报酬、频繁换号、隐匿办公地、使用假身份、规避银行风控、收到公安或平台提示后继续,都会提高明知的可能性。2025年帮信意见仍坚持主客观一致,任何单项异常都不是自动推定。应追问异常由谁告知、行为人如何理解、是否有合理工作解释、此后行为是否改变。

例如,普通外包技术人员可能因客户保密要求使用远程环境,这本身不足以证明其知道诈骗;若同一人员又按照上游要求制作虚假到账界面、删除投诉关键词并按受害金额提成,证据组合的解释力会明显不同。相反,员工发现异常后保留沟通、拒绝继续操作、提出离职或报警,可用于检验其此前和此后的认识状态,但也不能凭一封事后离职邮件洗去已有参与。

证明责任不能倒置

犯罪事实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定罪证据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怀疑。不能要求被追诉人证明自己从未见过诈骗内容,也不能因为其无法解释公司全貌就补足控方缺口。

实践中仍应主动保存有利材料,因为许多系统日志会被覆盖。可收集入职培训原件、任务工单、日常客户类型、工资银行流水、办公区域和权限设置、发现问题后的反馈、离职时间、举报或求助记录。提交时说明形成时间、来源和原件持有人,避免只交自行整理的摘要。若公司设备已被扣押,可以具体列明需要提取的目录、账号和时间段,请求办案机关调取有利证据,而不是笼统要求查手机。

如何按时间段评价认识变化

认识可能随工作推进而改变。入职第一周只接受普通产品培训,第二周看到虚假身份脚本,第三周收到受害投诉,第四周仍为规避封号制作工具,这四段不能用一个结论覆盖。应把首次接触异常信息的日期,与随后实际完成的每项帮助相匹配。

这种分段会直接影响罪名、参与范围和数额归责。后知后觉者不应对其知道前的全部业务当然负责;已经知道后仍持续提供关键支持,也不能用最初不知情解释后续行为。若无法精确到某一天,可以依版本发布时间、群聊加入时间、后台授权和工资结算周期划定可证明的最小区间,并把不确定部分保留为争议。

岗位低是否就属于从犯

是否构成犯罪与构成后是主犯还是从犯,是两个层次。先证明明知和实行帮助,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比较组织、指挥、决策和实际作用。低职级人员可能掌握关键话术并直接诱导大量付款;名义主管也可能没有资金控制或业务决策权。

因此,工资、职称、入职时间和业绩只是一组指标。还要看能否招募他人、分配客户、修改话术、决定封号、控制账户、处理退款和分配收益。先用职位定罪,再用同一职位认定主从犯,会造成重复推论。

官方典型案例应怎样使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发布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展示了对不同链条人员分层处理的方法,属于官方典型案例,具有办案指引和说理参考价值,但不是司法解释,也不能取代个案证据。引用时应只提炼与客服、技术或支付帮助有关的裁判点,不把其他被告人的认识自动移植给本案人员。

2025年帮信意见发布后,旧案例中关于明知推定、卡数或金额的表述还需按现行文件核对。文章如无法取得某一裁判全文、审级或生效状态,就不应写入具体案号。程序页宁可使用现行规范和可复核的操作方法,也不应为满足案例形式加入无关判决。

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分别做什么

侦查阶段先固定岗位权限和易失电子数据,并在会见中把工作流程问到可核查的功能与日期。审查逮捕阶段将构罪证据和社会危险性材料分开,不要只提交家庭情况而遗漏明知争点。审查起诉后通过阅卷核对同案口供是否来自独立认知,后台日志是否完整,投诉记录是否被选择性提取。一审质证应把每份电子数据的来源、账号归属、上下文和证明对象说清。

如果案件在衢州办理,国家法定标准并不会因地域改变。律师可以结合浙江、衢州的具体管辖和办案程序安排递交材料,但不能在无公开依据时声称当地存在特殊明知标准。对事实尚不完整的案件,应使用可能、待核或证据不足等准确表述。

主要依据与案例来源

本页说明明知审查的证据结构,不对任何岗位或个案作预设定性。

常见问题

职位低、入职短、工资少,是否就能排除明知?

不能。三项事实可以参与综合判断,但还要核对其接触的话术、被害投诉、付款结果、后台权限、异常提示和继续行为;反过来,高提成或账户异常也不能单独证明其知道具体诈骗模式。

只有同案人员说其明知,是否足以定罪?

不能只看概括性口供。应追问信息来源和具体行为,并与工作群原始记录、权限日志、设备提取、工单、工资结算及被害投诉交叉核验,最终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怀疑。

入职后才逐渐发现异常,是否对全部期间负责?

不应自动覆盖全部期间。应按首次接触异常、收到投诉或风控提示、继续操作及退出等节点分段,把认识变化与每项帮助对应;知道以前的部分仍需独立证明。

赖红律师
赖红律师
浙江浙杭(衢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3308201411131037。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111号金佰汇商务广场2幢B区601—602室。

免责声明:本文仅作法律知识分享。个案应结合行为时间、适用规范和完整证据审查,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