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是企业经营里最容易出事的一环。常见两种局面:一种是法定代表人或老板背着股东、拿公司去给关联企业甚至个人债务作担保,把公司拖下水;另一种是债权人收了一份盖着公司章的担保,真出事去主张时,对方一句"这担保没经过我们公司决议、无效",债权人傻了眼。

到底有没有效,关键看两件事:有没有经过公司决议,以及债权人有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下面结合 2024 年 7 月施行的新《公司法》和浙江法院的真实判例讲清楚。

一、公司对外担保,必须先过"决议"这一关

新《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拆开看三层:

  1. 一般对外担保: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章程有限额的,不能超。
  2. 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最严):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说了不算。
  3. 关联股东回避:被担保的那个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由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这套规则的目的,是防止法定代表人、大股东拿公司资产为自己或关联方的债务背书,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了,对公司有没有效?

如果法定代表人没走这套决议程序就签了担保,效力取决于债权人是不是"善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权限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一)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二)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第一款所称善意,是指相对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相对人有证据证明已对公司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善意……

配套的是《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对法人发生效力。

一句话总结:债权人善意 → 担保对公司有效;债权人非善意 → 担保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而判断善意的核心标准,就是债权人有没有对公司决议进行合理审查

三、什么叫"合理审查"——债权人接受担保前该看什么

这是债权人最容易栽跟头的地方。所谓合理审查,就是接受担保时,要求对方出示并核对相应的决议

只要债权人能证明做了这种合理审查,就构成善意,担保有效(除非决议是伪造、变造的且债权人知道)。反过来,没看决议、或明知有问题还接受的,就是非善意,担保对公司不生效。

四、浙江法院真实判例

案例一·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担保,对公司不生效

比克动力电池公司与众泰系企业买卖合同纠纷〔(2019)浙0784民初9412号,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众泰股份的法定代表人个人签了一份担保承诺函,但没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也没有公告披露。法院认为:上市公司担保应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债权人没有合理理由相信担保已经合法决议通过,该担保对众泰股份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为股东担保、关联股东未回避,担保无效

舟山通快石油化工公司与浙江东航、金泰石化合同纠纷〔(2019)浙09民初44号,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泰石化为其股东浙江东航提供担保,所谓的"股东会决议"上缺一名股东签字,且签字的赵俊既是受让人、又同时代表担保方,存在利害关系,表决程序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法院认定债权人未尽审查义务、明知决议形成情况,担保无效

案例三·债权人没要求出示决议,未尽审慎义务

赵炜诉新屹汽车城民间借贷纠纷〔(2015)浙民申2988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债务担保,但对账单未加盖公司公章、债权人也没要求其出示授权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法院认为债权人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涉案担保行为无效

三个案子指向同一个道理:没有合规决议 + 债权人没认真审查 = 担保对公司不生效。

五、给企业和债权人的实务建议

对企业(防止被担保拖累)

对债权人(确保担保有效)

写在后面

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本质是在"保护公司不被掏空"和"保护交易安全"之间找平衡。新《公司法》第15条划定了决议规则,担保制度解释第7条用"债权人善意(合理审查)"来定效力。无论你是怕被担保拖累的企业,还是手握担保的债权人,决议 + 审查这两个字,决定了这份担保最后算不算数。

衢州及浙江省内涉及公司对外担保、越权担保争议的企业与债权人,理清这套规则,才能既不被拖累、也不踩空。

(作者赖红,浙江浙杭(衢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依据2024年7月施行的新《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担保制度解释及浙江法院公开判例,仅作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